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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涨幅拟不

北京中科刘云涛 http://nb.ifeng.com/a/20181228/7130894_0.shtml

中新网5月2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卫计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近日下发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通知要求,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资料图:北医院。汤琪摄

通知要求,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各省(区、市)及兵团要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结合实际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师)医院,并于5月15日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备案。国家将对各省(区、市)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通知明确,医院综合改革。7月31日前,所有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医院综合改革,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通知提出,巩固完善前4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医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到年底,前4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不少于个;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区域内所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60%的基层医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通知要求,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市)经验,积极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到年底,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通知提到,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各省(区)分别确定1个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各直辖市分别确定1个区(县)开展省级示范工作。除安徽、福建、江苏、青海4省外,各省(区)及兵团分别推荐1个县(市、师)作为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候选县(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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