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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带量采购落地已有三甲医院发布相

来源:经济观察网

“带量采购”深圳落地!深圳市定于今日(3月28日)正式实施国家组织采购药品,医院发布相关通知。

据记者了解,医院已于昨日(3月27日)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使用国家组织采购药品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国务院、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深圳市定于年3月28日00:00正式实施国家组织采购药品。

通知提到,国家组织采购药品首批25种药品。25种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临床疗效通过同进口或合资药品一致性检验,请各病区、门诊医生优先使用25种采购药,同时对病人进行告知或解释。在医院系统中25种采购药已经标记为“国家推荐”,对不优先使用采购药的医生,医院根据方案对责任医生进行诚勉谈话和相应处罚。

在医保支付方面,对于集中采购的药品,深圳医保以集中采购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20%。例如,适用于治疗成人慢性乙型肝炎的恩替卡韦分散片中标价格为一盒14片17.36元,如患者使用进口恩替卡韦博路定(14片价格元),则患者需自费其差价(约元)的20%,即85元左右。

据早前3月13日,深圳全药网发布地《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深圳市补充文件》显示,本次集中采购以执行之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中选药品,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参加“带量采购”的城市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以上城市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通过以量换价,采购质优价廉的药品。

年12月,第一批“带量采购”名单出炉,共25个产品中选,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这25个中选药物品种涉及:心脑血管、癌症、精神类疾病、镇痛麻醉以及哮喘腹泻等疾病。其中,心脑血管类药物最多,数量为10种,治疗高血压的药物有7种。

也因医院药品集团采购(GPO),将其与4+7相结合,非中标产品之外的其他品种,即将迎来比其他试点城市更猛烈的降价。

《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深圳市补充文件》显示,对4+7中选品种,与GPO结果一致(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生产企业),将按照4+7集采中选药品价格,对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价格进行调整。不一致,则按照4+7集采中选药品价格,纳入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未中选品种,凡是在年深圳市GPO目录已成交的,则要迎来新的一轮价格谈判。

同品种同规格未中选最高价药品,经上海市梯度降价后的价格作为该品种的价格上限;除最高价药品外的其他未中选药品,医院的价格降幅不得低于其在集团采购平台医院价格与中选价格之间价差的25%,若降价后价格仍高于全国其他地区正在执行的终端零售价,则按该药品最低终端零售价进行价格调整;凡是在年深圳市GPO未成交的,原则上不将其纳入采购平台,若出现未中选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情况,经专家评审统一后,方可纳入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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