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浙江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打假治劣“药剑”行动,查办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有效净化了全省药品领域市场环境。近日,省局发布全省药品领域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01
省局、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动查获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采购万只口罩进行销售,其中万只民用口罩冒充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60万只散装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更换其他企业包装。涉案口罩经检验均不符合标示的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涉案货值金额.6万元。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司法机关准备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
02
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销售未经检验进口化妆品案
当事人从国外实体店购进化妆品,用旅行箱装箱携带入关,未经检验就在国内通过网店销售。其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违法所得9.5万元。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38.1万元行政处罚。
03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查获无证经营药品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某公司套购“紫杉醇注射液”盒,以个人名义违法销售给他人,涉案货值金额万元。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对涉案的供货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04
湖州长兴县市场监管局
查获非法经营药品系列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从安徽省太和县个人处非法采购药品,向长兴县无证诊所销售。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共查获各类违法经营药品种,涉案货值金额余万元。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3起,罚没33万余元。4名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后已被判刑。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将涉嫌无证行医8起案件移交卫健部门处理。
05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
查处使用劣药案
当事人在中药调配过程中,为节省成本,故意使用已过效期的中药配方颗粒剂48种共80瓶,涉案货值金额1.6万元。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29.9万元的行政处罚。
06
绍兴诸暨市市场监管局
查获非法经营药品案
当事人利用网络售药平台推广及客户维护的便利,将客户退回以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