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融合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惠民保作为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请问它与其他普通的商业保险有什么不同之处?
邓国庆:作为我市首个推出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枣惠保”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保本微利、服务民生的运营原则,医保、银保监等部门联合确定指导监管意见,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产品设计和具体运营。
相比其它普通商业保险,它是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续,从参保缴费到理赔服务,都与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关联性。
首先在参保范围上,“枣惠保”与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是完全一致的
只有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缴纳基本医疗费的人员才能购买“枣惠保”,因欠缴保费、中断参保关系等原因暂停或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享受枣庄市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
二是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枣惠保”
为促进“枣惠保”的推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购买“枣惠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部分可用于为本人或者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父母等)购买“枣惠保”,有效的提高了市民购买“枣惠保”的积极性。
三是待遇保障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互相衔接、互补
通过“枣惠保”把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之外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有效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对大病患者高额费用及医保目录外费用保障的不足。
四是“枣惠保”待遇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年度相一致,住院报销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结算
“枣惠保”的理赔时间从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终止,与基本医疗保险按自然年度作为保险支付周期是一致的,便于费用报销衔接,同时能够实现一并结算,当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符合“枣惠保”理赔范围的,不需要患者出院后持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而是在出院时与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医院直接结算了,避免理赔的麻烦,可以让投保人“无感”的享受“枣惠保”的住院报销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是基础,“枣惠保”是补充,两项保险制度并肩实施,可将广大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推进的更深、更广。
记者提问:
商业保险种类繁多,我们知道不同的险种保障的对象或者保障的疾病都有些不一样,那么“枣惠保”赔付的范围是什么呢?可以通过哪种渠道购买呢?
胡安全:为了使我市首次推出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枣惠保”联动基本医疗保险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在产品启动销售之前,指导商业保险公司作了充分调研、精心测算,利用3年来医保数据反复精算,本着“底门坎、广覆盖”的原则,结合枣庄实际进行了产品设计。考虑到枣庄市民的可支配收入情况,确定缴费标准为99元每年,保障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住院医保统筹范围内费用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健康投保人按75%、既往症投保人按30%比例报销,最高赔付万元。
第二:住院医保统筹范围外费用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基本医保统筹范围外药品费用(含自理、超限价和目录外纯自费,不含特药),超2万元以上的部分,健康投保人按75%、既往症投保人按30%比例报销,最高赔付也是万元。
第三:门诊特定高额药品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指定医师诊断需使用《“枣惠保”门诊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符合疾病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16医院门诊或药店购买该药发生的费用,超2万元以上的部分,健康投保人按60%、既往症投保人按30%比例报销,最高赔付80万元。
第四:罕见病药品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全省范医院由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指定零售药店购买《“枣惠保”罕见病药品目录》中符合疾病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特定罕见病药品,超2万元以上的部分,投保人按60%比例报销,最高赔付30万元。
《“枣惠保”门诊特定高额药品目录》和《“枣惠保”罕见病药品目录》所列的具体药品范围,在购买“枣惠保”登陆页面时可以点击查询。
为了方便广大市民投保,平台公司开发了线上、线下多渠道的系统投保功能。线上投保主要有以下几五种方式:
一是网上搜索“枣庄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