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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药店价格翻倍卖口罩,被罚70万

月6日,山西晋中市场监管局通报介休一药店涉嫌哄抬口罩价格案,罚款.44元。月7日,市民举报熙宇大药店翻倍出售一次性口罩和KN95口罩。8日,介休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降价并向市民退还差价。

关于对《介休市熙宇大药店涉嫌哄抬口罩价格案》办理情况的通告

月7日起,介休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对熙宇大药店销售口罩涨价的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后,该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于当日对熙宇大药店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促使企业主动降价,并向社会承诺退款。月30日起,消费者可持购货小票、相关付款凭证等到熙宇大药店各门店退款。

月9日,该局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对介休市熙宇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月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晋市监发[00]34号),月日,该局依据《意见》第一条第三项“出售以前未出售过的商品,进销差率超过30%的”,拟作出对介休市熙宇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罚款.4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介市监价告字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0年月6日

月6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件(第一批)。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违法典型案件(第一批)的通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执法,重点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销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遏制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太原市迎泽区生源烟酒副食便利店销售未经注册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口罩案。月30日,根据举报线索,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我市迎泽区文源巷号(原3号)省图书馆西侧第9间的太原市迎泽区生源烟酒副食便利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正在销售的标识为“一次性使用口罩”的产品80个,标识为“时尚平面口罩”、“时尚防护口罩”等名称的产品个,均无法提供索证索票及产品相关资料。该单位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和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规定的口罩。

经调查,该单位于月7日购进标识为“一次性使用口罩”的产品00个,现已销售0个,购进标识为“时尚平面口罩”、“时尚防护口罩”等名称的产品个,现已销售00个,上述产品均为假冒及“三无”产品,违法所得共计元。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我局案件审理研究决定对该单位做出没收相关产品并按照处罚上限给予罚没款合计5.75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华天宝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飘安?注册商标口罩案。月30日,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建设南路号山西食品批发市场(长风花鸟鱼市场)A-3号的山西华天宝利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在其经营系统中发现有涉案“一次性使用口罩”(规格0只/包,批号,生产日期00-0-0,有效期至0-0-0,生产厂家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豫械准注”)采购销售记录,显示采购50包,销售50包。(因该批次口罩系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

由于涉案口罩数量较大,00年月日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3.山西克劳沃生态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哄抬消毒液价格案。月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位于新建路南路05号的山西克劳沃生态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出售消毒液。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以5公斤/桶、升/桶、升/桶、3升/桶等不同的规格销售消毒液,且销售价格超过了进销差价30%及以上。

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认定该企业的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经我局案件审理研究决定对该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行政处罚。

4.太原市迎泽区赵许涛便利店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口罩案。月3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我市迎泽区青年路的太原市迎泽区赵许涛便利店经营的外包装标识为FACEMASK一次性口罩(医用型)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等相关信息,现场查获3只口罩。该便利店涉嫌无证经营无厂名、厂址的一次性外用口罩(医用型),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5.太原市尖草坪区博远日杂经销部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口罩案。月3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我市尖草坪区解放路的太原市尖草坪区博远日杂经销部经营的外包装标识为FACEMASK一次性口罩(医用型)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等相关信息,共计销售盒,每盒35只。该单位涉嫌无证经营无厂名、厂址的一性性外用口罩(医用型)。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6.清徐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查获售卖“三无”口罩案。月3日晚,接到清徐县公安局的案源线索,在清徐南高速口查获一辆载有大量疑似“三无”劣质口罩的车辆。清徐县市场监管局会同清徐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内装载有蓝色一次性使用口罩4万个,最小独立包装及外包装无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无任何标签、标识、说明书及合格证。清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查获产品实施扣押。经初步调查,该批涉案口罩价值7.6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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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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