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药监局发布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第号),注销莱芜市莱城区仲广大药房等12家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通知,上述12家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的原因是《药品经营许可证》届满到期未向莱芜市药监局提出换证申请(或未通过换证现场检查)。自注销之日起,持有上述证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此外,莱芜市药监局还指出,自年6月30日起,该局不再受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单位提出的换证申请,并提请换证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不少于1个月向莱芜市药监局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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